铁厂镇紧紧抓住宣传发动、签订协议和资金收缴这三个关键环节,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断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全力做好新型农村医疗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把知情权交给农民。通过现身说法进行宣传,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得到实惠的典型事例,使农民切身感受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作用和优越性;通过组织乡村干部和卫生技术人员深入到田间户头,向农民进行面对面地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通过采取农民喜闻乐见、寓情于理的方式进行宣传,增强了宣传的针对性、层次性和有效性,使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
二是签订协议,把自主权交给农民。把签订参合协议书作为农民参合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规范参合程序,要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组织农民参合时,必须与农民签订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政策及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契约的形式规范双方行为。使农民深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制度、要求及参合后应尽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自主确定是否参加,变被动参加为主动参与;进一步强化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为参合农民服务。
三是自觉缴费,把决定权交给农民。在宣传引导、签订协议的基础上,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由农民自主决定的方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自觉按照规定缴纳个人费用。为防止片面追求参合率,采取有效措施,禁止财政、卫生部门代缴和垫付农民参合个人应缴资金,禁止强迫命令,向乡村干部定任务、搞包干、强摊派等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