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帮扶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推进帮扶村垃圾处理工作,按照《唐山市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村庄垃圾污水处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对2013年基层建设年帮扶的50个村庄中的重点村进行了考察调研,并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自然环境敏感性和水源地保护状况,对基层建设年活动垃圾处理方法进行了指导:一是村庄生活垃圾处理基本要求。着力构建“源头减量、镇村收集、统一转运、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置、环保达标”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二是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要求。采用卫生填埋方法的应设置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人畜居栖点500米以外,不得建设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居民密集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不得使用坑塘、废弃矿坑、山沟谷地等无防渗漏措施,无防止地下水和地表水污染设施的场地做为简易填埋场。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法的,应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在人畜居栖地500米以下处,所使用的设施必须具备省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资质,不得使用简易炉、锅炉和露天堆焚烧生活垃圾。三是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基本要求。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基准,收集处理模式主要为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和就近就地分散处理两种类型。四是村庄污水处理的技术要求。应因地制宜,对不能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应以村级污水集中处理为主,处理单元应以村级污水集中处理优先,确不能集中处理的用可采取分户处理、多户集中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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