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遵化市举行“文明好市民”授奖仪式,表彰李俊国、张海玮、刘建勋、赵威等4位同志的先进事迹,授予遵化市“文明好市民”荣誉称号。
2014年10月18日,地北头镇小学校长李俊国在沙河边的一个理发店等候理发,透过理发店的玻璃门发现一位20多岁姑娘落入河中,他毫不犹豫地冲出理发店奔到河边,一头扎进了冰冷河刺骨的河水中,将落水者救上岸,挽救了一个年轻的生命。
2014年10月19日,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综合执法大队六中队的执法人员在石门镇石马线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两个人浑身是血躺在车旁,正在向过往车辆招手求救。中队长张海玮发现这一情况,赶忙带领路政员刘建勋、赵威下车跑向事故现场,将两名伤者抬到执法车上,送至附近的马兰峪民族医院,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李俊国、张海玮、刘建勋、赵威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不计名利、不图回报的高尚品质。
希望广大市民学习好人、宣传好人、善待好人,以“文明好市民”为榜样,自觉崇德向善,自觉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风正气,凝聚社会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文明新风。